Saturday, February 20, 2010

经语良言:投资的安全限度(二)

上周,我们分享过投资大师-格雷厄姆(Benjamin Graham)设立安全限度的方式,本周让我们看看“股神”巴菲特,是如何决定一家公司的真实价值。

什么是真实价值?

每一家公司都会有他的真实价值,即由一家公司在一段特定时间内,能提出的折价现金流进行计算得出的数目。

让我们透过以下例子,进一步了解计算方法。

例子一:ABC公司

ABC公司业务良好,每年的自由流动现金大约每股20仙,股价为3令吉。了解这些之后,接下来就是折价率的时候。上述这个例子,我们将以政府债券的回酬作为指标,若债券的殖利率为5%,折价率为:

真实价值=0.20令吉/0.05=4令吉

4令吉的真实价值,已经高于目前3令吉的股价,这也显示ABC公司的价值已被低估。

但这个例子,显然过于简单。最重要的一点在于,现金流是无保证的,所以用现金流的计算方式将出现变化。因此,真实价值只是一个大约计算出的价值,并不是确凿的数据。但是,你越了解业务,就越能计算及预估公司的未来现金流,并更准确的计算公司的真实价值。

巴菲特是在1980年因成功计算出可口可乐的真实价值,其实比市价高出许多,而透过策略性的买入该股而致富。当时,可口可乐的市值为151亿美元,巴菲特却计算出其价值其实介于207亿美元(以5%的盈利增长为基础)至483亿美元(以15%的盈利增长为基础)。

因此,巴菲特认为,折价后的真实价值提供了投资的安全限度。

他说过:“我是一个比他人更优越的投资者,因为我是一名商人;我是比别人更优越的商人,也正因为我是一名投资者。”

南洋商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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