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或者移民、被公司派遣長期在海外公幹,那又該不該取消早前在大馬購買的保單?
如果以上的情況出現,不同的保單及不同的情況是可以有不同對策,也不一定要取消保單,畢竟取消保單怎樣算都對投保人不劃算。
除了醫療保單及醫藥卡會受影響外,其他類型保單大體是可以留住,以備日后不急之需。
唯一會建議投保人取消的是醫療保單,因為當投保人待在海外超過90天,屆時大部分的醫療保單將出現不受保條款情況。
又或者準備移民並打算在海外購買醫療保單,那么就會建議投保人取消保單。
嚴重疾病保障應保留
但如你購買的是投資聯合型保險(Investment-Linked Insurance),那建議投保人只取消附加的醫療附屬(Riders)保障及醫藥卡。
這樣一來不但可以節省保費,也不會失去其他的附屬保障。
無論保單具嚴重疾病附屬保障抑或是獨立的嚴重疾病保單,都會建議投保人將該份保單留住,這是因為即使人在海外公幹(可以是一段時期、幾個月或幾年)或已移民,這份保單將仍舊生效。
一旦投保人被診斷患上任何一項受保的嚴重疾病,只需準備所需的報告及文件,一樣可以安排索賠。
基于個人意外保險是每年更新,且只是保障意外風險,投保人大可等回國時,再重新購買綜合意外保險。
惟即使投保人在國內已買保險且只是到海外公幹一段時期,也應該為自己在當地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及醫療保單或醫藥卡,畢竟預防勝于治療。
加上以上兩份保障是每年更新的,也不具備現金及退保價值(Cash/Surrender Value),當要回國時,也不會對已支付的保費感心疼。
反觀其他的保單,都有現金及退保價值,如果在保單期限末滿前就退保,對投保人都會造成損失。
中國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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