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09, 2011

為愛屋投保以防萬一

天災人禍避無可避,房地產很容易就因外在因素導致損失,購屋者在忙著辦理購屋貸款程序時,不妨考慮為資產投保。

在房屋程序中,你會接觸到的第一份保單是抵押遞減定期保險(MRTA),不過這份保單是為了房屋貸款而設,但除了這份保單外,購屋者也可考慮為愛屋加保,保障自己的資產。

 不同于車輛保險,儘管房地產保險並不是強制購買,但這份保單卻可為房地產持有者提供多一層保障,一旦因外在影響造成的損失,都可獲得理賠。

 不過,若房地產持有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,銀行則會要求房屋持有人為房子投保。

 目前市面上有三類,分別為基本火險、屋主保險和居家保險,顧名思義,火險指的是因“火”造成的損失,也是房屋保險的最基本保單,屋主保險和住家保險則是延伸至更大層面的資產保單。

以重建費用為考量

 業界人士指出,保費不以房地產當初的購價計算,而是以當時的市價加上通脹率計算,承保費用不應低于當時市價,但地點優勢則不列為考量。

 這意味著,若該項房地產因意外事故造成損失,保險公司是以房子的重建費用為理賠考量,不是房子的地段價值。

 英文財經雜誌《個人理財》報導,一般上,每承保1000令吉,基本火險、屋主保險和住家保險分別為50仙、1.60令吉和6令吉。

 報導指出,由于在1985年分層地契(Strata Title)法令下,公寓管理層必須為大樓購置火險。

 因此,分層地契持有者,在被銀行要求購買火險時,可先向公寓管理層了解詳情,只要可向管理曾取得保險證明,住戶只需向管理層繳交保費,無須另購一份保單。

中國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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