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ne 07, 2009

稅務專家:須僱主提供 免稅津貼才可減免

不必報入BE表

若讀者仔細檢查,可發現BE表格內,是沒有相關欄目可供扣稅的。

因為個人可享有的減免(Pelepasan),和雇主提供的員工津貼和福利大不同。

減免是每名納稅人都能享有的扣稅,但納稅人能否享有免稅的津貼和福利,胥視雇主是否有提供。

如果雇主沒有提供這些津貼,納稅人是不能擅自扣除相關開銷、以呈報更少收入。

在過去,員工獲得的津貼和福利(Elaun/Perkuisit/Pemberian/Manfaat)屬于可徵稅收入,必須呈報且徵稅。

根據政府最新宣佈,從2008稅年開始,員工從雇主處獲得的特定津貼或福利將免稅,員工不必報入BE表格內。

但這些津貼,大部分有限制免稅額,例如托兒費津貼每年最高只限2400令吉。

雇主提供的交通相關津貼,可分為兩種。其一,是往返住家及辦公室的津貼(包括汽油卡、汽油津貼或交通津貼),每年最高免稅2400令吉,為期3年(從2008稅年至2010稅年)。

其二,是供員工進行公司事務的津貼,包括汽油卡、汽油津貼、交通或出差津貼及大道收費卡,每年可獲得最高6000令吉的免稅。

精明省稅 不能一字不漏

不少納稅人是根據EA表格所註明的薪資,“一個數字也不漏的”抄寫入BE表格的薪酬(C1)一欄內,殊不知這可能導致自己多繳稅金。

馬來亞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兼權威稅務專家鐘貴發博士告訴《中國報》,每年公務交通津貼超過6000令吉的納稅人,常會忽略沒有扣除多余的實際開銷,結果變相提高可徵稅收入。

他坦言,許多納稅人不知道可以扣除相關津貼和實際開銷,也沒有計算應報稅收入的習慣,結果錯過省稅機會。

他認為,除了納稅人應做功課掌握可享有的免稅福利,雇主也應該盡義務,確保EA表格正確無誤。

不管公司提供的公務交通津貼是否超過6000令吉,雇主都應該註明在EA表格內。

若這筆津貼超過6000令吉,雇主必須在EA表格中,分作2部分呈報;員工必須保留所有單據,作為日后稅收局查稅時的證據。

此外,即使員工聘約內沒有註明相關員工津貼或福利(即雇主可能近期才提供津貼),員工還是能享有全額的扣稅。

3大迷思

1.今年可以扣房貸利息?

錯。政府早前宣佈的最高1萬令吉房屋貸款利息扣稅,是在明年才生效。

這些房屋必須在2009年3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,即產業買賣合約必須在上述期間生效。

目前,貸款利息是雇主“有給才有得扣”。

這里所指的“給”,是雇主有提供貸款(房貸、車貸及教育貸款)利息津貼;所謂“扣”,是指免稅、不用報入納稅人的BE表格內。

若雇主沒有提供貸款利息津貼,意味納稅人沒有這筆免稅津貼。納稅人不能在報稅時,私自扣除這筆自付的貸款利息。

2.生產費可扣稅?

有條件。今年開始,雇主提供員工的醫藥津貼範圍,擴大到生產費用和傳統治療法,例如針灸、印度草藥治療。

這表示,若雇主有津貼員工生產費用和傳統治療醫藥費,這部分醫藥費將註明在EA表格。

站在員工立場,這筆醫藥費屬于免稅收入,不必報稅。

如果雇主沒有提供這筆費用,納稅人得承擔自己的生產費用或傳統治療開銷,沒有減免。

3.今年收入低不需報稅?

錯。一旦已開設報稅戶頭,不管有關稅年的收入是否達報稅標準,納稅人一定要每年填寫報稅表格,若負數或不需繳稅金,就填寫“零”。

由于今年的花紅明年才報稅,許多人註明在EA表格內的年收入可能更低。

即使收入低于報稅水平,納稅人還是得報稅。

EA表格─免稅津貼─其他(如專業人士會員費)=應填入BE表格的薪資

中国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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