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18, 2009

掌握基本常識‧買屋少煩惱

擔心發展商清盤失血汗錢

發展商清盤、業主該怎麼辦?假如發展商清盤,業主比較擔心的是產業單位的個別或分層地契仍未到手。

不管怎樣,如果事情真的演變到那個階段,發展商留下的手尾將由接管公司負責。

另一種情況是發展商未展開興建計劃,竟宣告無法繼續展開興建工程,原因是面對財務問題。讀者覃女士就是一個例子,她與丈夫在新山附近地區,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,他們看了示範屋才購買,當時房屋還沒開始興建。

在支付1000令吉訂金後,發展商協助他們與銀行接洽,申請房屋貸款,貸款申請批准後,他們向銀行貸款15萬令吉,隨後就到律師樓簽署買賣合約,總共付了大約2萬令吉的首期錢。

發展商還囑咐他們,只要銀行一出錢,他們就可以開始房屋的分期付款,不過,至今仍未收到銀行的通知信。

每當有公共假期和時間,他們就到發展商附近的工地去看工程的進展,可是,每次去只見一片片的黃泥土地。

看到這種情形,他們開始感到不安與焦急,發展商原本說建築工程可在2年時間內完成,如果這樣的情況繼續下去,豈不是要拖到3年、4年才會建好!

隨後他們聽說發展商面對財務問題,向政府提出發展准令的申請仍未獲批因,此,他們決定取消購買房屋,於是就到發展商那兒表明取消購買及要求退款。

發展商說,只要有收據就能拿回已繳付的屋款,不過,至少要等6個月的時間才能拿回所有的錢。

難以置信的是,為他們辦理買賣合約的律師樓,竟然關門大吉,目前是由另一家新的律師樓接手。

覃女士說:“我們擔心的是,萬一還沒到6個月的時間,發展商倒閉了,到時可能一分錢都領不到。”

發展准令未獲批
不能銷售房屋

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,發展商假如申請發展准令未獲批,是不能展開房屋銷售計劃,覃女士可以聯同其他購屋者向房屋部投訴,以便房屋部對發展商是否擁有發展准令一事,展開相關調查行動。

購屋者簽署的買賣合約是合法的文件,在法律上是受承認的,個別律師樓若結束營業,他們與客戶簽署的文件,可由另一家律師樓接手處理。

銀行貸款配套已批准,不過還是可以申請取消,但不曉得有關的貸款配套是否有鎖定期,慶幸的是銀行還未釋出部份貸款,這樣比較好辦,至少已付給發展商的屋款,相對來說還不會太大筆,如果銀行已出錢,貸款者反而每個月需償付銀行分期貸款利息。

另外,假如取消貸款合約,沒有拖欠銀行任何款項的記錄,日後欲購買其他房屋、申請房屋貸款獲批的機率應該不成問題。

還清房貸
要辦解押手續

辦理房貸解押:在償清房屋貸款後,我們必須委托律師辦理相關手續,在銀行簽署解押文件後,律師將把有關文件,連同正本地契等交給土地局,以辦理解押手續。

黃振原律師說,當貸款者繳清房屋貸款,欲贖回地契及辦理解押手續,可通過律師協助處理。

如果貸款者當年申請房屋貸款,也有購買房屋貸款保險,現在償清房屋貸款比預期較早,貸款者可申請領回部份保費;假如貸款15年,保險公司一次過徵收的保費,是以15年的風險計,現在提早5年還清,可按比率領回。

另一個問題是,如果產業是99年租賃契約單位,交易尚需尋求州政府的批准,因此轉名手續需用比較多的時間。

至於印花稅,負責買賣合約與貸款合約的律師,會協助處理。

當然這一切免不了要支付律師費,以及其他各項費用的支付,為了確保產業歸本身所有,這筆額外開銷的支付,自然無法避免。

當正本地契從土地局領出來後,我們必須確保銀行的名字已從地契中去除,在這之後,自己需要好好保存本身名字的正本地契。

律師費印花稅怎樣算

律師費、印花稅的疑問:購買房屋需要支付律師費及印花稅,這是一項無法避免的費用,現在市場上有不少發展商、金融機構打著零費用的旗幟,其實只是表面數據,認真算一算,與羊毛出在羊身上沒有兩樣。

律師費的架構是首15萬令吉1%,接下來的85萬令吉是0.7%,如果產業價格是20萬令吉,首15萬令吉1%收費,即等於1500令吉,另外的5萬令吉是以0.7%計,就是350令吉。

首10萬令吉印花稅1%

印花稅的支付是產業交易價的首10萬令吉1%、接下來的40萬令吉2%,以20萬令吉計算,首10萬令吉1%是1000令吉,接下來的10萬令吉是2000令吉,總共是3000令吉。

還有貸款合約的印花稅則是貸款數額的0.5%,假如貸款80%,就是16萬令吉,需付的印花稅是800令吉。

政府在2007/08財政預算案建議,購買價格低於25萬令吉的產業,印花稅獲減半優惠,在2008/09財政預算案建議,產業價格低於25萬令吉的房產,貸款合約的印花稅也獲減半優惠。

有關的優惠期,分別是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、以及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,在這期間購屋者只能享用一次。

外國人購屋需州政府批准

外籍人士購屋:外國人在大馬購置產業,手續與本地人基本一樣,惟一的不同點是,不論產業所在地點是永久地契或租賃地契,代表律師需向州政府提出申請。

關於向州政府提出申請,一般需要3至6個月時間才可能獲批。

由於各州政府對外籍人士設定不同的產業交易條例,因此,海外投資者在大馬半島不同州屬購買產業,將受到哪一些限制,有賴於個別州政府的條例與規定。

買新屋2至3年交鑰匙

購買新屋、二手屋的問題:我們不是在一手市場向發展商購買房屋,就是在二手市場購買轉手房屋,這兩者之間有一個共同點,就是本身要有足夠的首期錢,以及符合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的條件。

購買興建中的房屋,需要等24個月(有地產業)或36個月(分層產業)的時間,才可能領取新屋的鎖匙,這段期間,個人可以進行一些規劃。

至於購買已建好的房屋,在簽署買賣合約後的3個月內,需要完成交易程序,至多也是獲得1個月寬限期,但這個月買主必須支付利息給賣主,視買賣合約所草擬的條文如何說明。

在購買房屋這個環節上,你購買的是永久地契或租賃契約的房屋,對交易的進程會有一些影響,假如購買的是租賃地契房產單位,需向州政府尋求批准交易,需要比較多的時間。

管理費糾紛層出不窮

公寓管理費:公寓管理費一直是個相當爭議的領域,公寓業主說,管理公司或發展商提供質量欠佳的管理,因此,採取消極態度,不按時繳交,或只繳交一部份數目。

結果,發展商或其管理公司說,由於有大半的業主沒有按時繳交管理費,資金來源不足,因此,降低或削減管理服務的素質與範圍。

這種惡性循環的局面由來已久,涉及的雙造一直沒有積極看待與處理,造成問題演變為更難處理的難題。

另外一種情況是,前業主拖欠公寓管理費,造成交易受阻,這對買家非常不公平。

結語

購買產業所面對的種種問題,幾乎是老調重彈,其實,只要業者以專業態度發展這個行業,問題可以減到最少,財力不足的話,就應該坦然退出,這樣才不會苦了自己、繼續連累其他人!

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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