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是為了獲得未來收益,預付資金,購入某股項的行為。
投機則是通過預期股票價格漲跌,而從中賺取差價收益的短期交易行為。
通常所說的玩股票,很大程度上是指投機活動,都是賤買貴賣,或是高賣低買,賺取差價。
其實,投資與投機是有著明顯的差別。
投資著重公司中長期的經營收益,往往不在乎短間的股價升跌,持股穩定,投資週期長。
相反的,投機為了賺取差價,對短期股價的漲跌非常重視。買賣頻繁週期短。
股市投機行為也不是什麼壞事,因它直接發揮調節市場供求關係的作用。
價格偏低時,投機者預期價格見升機會而買入股票,反之則拋售仰制股價過高。
進行投機活動時,投資/投機者只利用依據市場公開信息,對形勢作出判斷後進行短期買賣。它有穩定股價作用。當買的人多,股價自然水漲船高。另一邊廂,若是賣的人多,股價上升受阻,避免市場過熱。
股市投機不可避免,不過若是越過法律界線,最後可能變成內幕交易或操縱股價,相信這是常使人把投機與犯法交易聯想在一起的緣故。
股票犯法交易,主要是公司局內人士在公佈足以影響股價表現的重要訊息之前,先行暗地里進行買賣公司股票,從中牟取利潤或減少虧損,或是在股權沒有轉換方式買賣股票,使股價波動製造假象吸引其他人士進場,而這類行為已不是通常一般的投機概念,而是触犯法律行為。
同時投資者特別是散戶在進場之前,先确定是投資還是投機,才不至於投機最後被套牢變投資。或是考慮不周詳,使投資不成轉變短線投機進出,打亂原定目標,最終可能付出沉重代價。
星洲日報/投資廣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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