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pril 20, 2009

人民回教儲蓄債券(Sukuk Simpanan Rakyat)

獲取首次盈利後‧Sukuk可提前贖回

(吉隆坡)國家銀行強調,人民回教儲蓄債券(Sukuk Simpanan Rakyat)的持有者,可在獲取第一次盈利後,隨時贖回部份或全額本金。

國行發表文告說:“在屆滿後,贖回過程(包括終期回酬在內)將直接匯入持有者維持在銀行分銷商戶頭。”

上述債券於週二(4月14日)正式開始發售,不少投資者對之充滿疑問,紛紛致電《洲財經》和國行,因此國行特別發出文告釐清疑慮。

以下認購細節:

●年滿21歲或以上大馬公民為合格投資者。

●公開發售期從2009年4月14日至5月13日。

●人民回教儲蓄債券申請表格可在公開發售前從各銀行分銷商取得,或從http://www.treasury.gov.myhttp://www.bnm.gov.my/sukuksimpanan下載。

●銀行分銷商僅在4月14日公開發售後接受申請和付款。

●身份證正本或複印本為申購主要文件。

●將以先到先得為配置基礎,不擔保在銷售期間進行付款可順利獲得債券配置。

●今年將有2次發售計劃。

●屆滿期為3年。

●最低投資額為1000令吉,最高累積為5萬令吉,以讓更多人民受益。

●選擇在銀行分銷商開設儲蓄戶頭,以作收取季度盈利、提前贖回和終期贖回用途的債券持有者,銀行將根據主要儲蓄戶頭利率,給予持有者在債券申請和發售期間的利息。

●若選擇在銀行分銷商開設來往戶頭,以作收取季度盈利、提前贖回和終期贖回用途的債券持有者,則不會給予在債券申請和發售期間利息。

●每年回酬率為5%,相等於每季1.25%。

●回酬將按季計算,並直接匯入持有者戶頭。

●回酬免稅。

●可提前根據面值(Nominal Price)和屆滿前盈利(前提是在首次盈利派發後)贖回,盈利將根據持有日期計算。

●最低贖回金額為100令吉。

●提前和局部贖回,並不會徵收罰款或處理費。

●在屆滿後,贖回款項(包括終期回酬在內)將直接匯入持有者維持在銀行分銷商的戶頭,胥視扣除預領款項而定。

●不可議價、不可轉換和不可分配,但若持有者死亡,債券將自動變成其部份資產。

●可於各商業銀行,包括回教銀行、大馬人民合作銀行、國家儲蓄銀行及大馬農業銀行認購。

欲瞭解更多詳情,可聯絡國行,電話號碼為1300–88–5465,或瀏覽http://www.treasury.gov.myhttp://www.bnm.gov.my/sukuksimpanan

星洲日報/財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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