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December 29, 2013

《资汇》2013年12月-生意永续经营之道?




在上两次和读者谈的主要在于个人的资产管理和分配工具,这次要谈的是关于生意上的遗嘱。创业和拥有自己的生意是每个人想通往致富的梦想,在大马,中小型企业更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主要贡献者。如何通过提早规划,让生意不受接班人问题拖累,继续经营,是值得去探讨的。

生意和创业
多数人开始设立生意或创业的最初的想法,不外乎(一)想赚更多钱,(二)创造自己兴趣的事业(Career)和(三)拥有可以传承和无限的被动收入(Passive Income)。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生意是越做越大,甚至可以代代传承下去。与人合资做生意,更少不了彼此共同拥有的同等的理念,理想,默契和互信。

在了解一个生意的元素,主要以出资人(合伙人或老板),员工和产品(服务),构成了强而有力的铁三角,互相支撑着,缺一不可。此外,老板和员工(打工)所背负的责任和使命是不一样的,一个打工的,没有工作,只是影响一个家庭,但是生意的没落却是影响千千万万家庭的饭碗(员工),所以,有人说:“老板的责任就是永续的去经营生意,让人大家受惠(有工作做)”。所以作为生意的经营者,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和时间赛跑,非把把生意“做大”不可的同时,是否有停下来冷静去思考,那一天早上,起不了床,离开了这个世界,整个生意会是怎样的情况?


其实,大致上可以归纳以下三种:

(一)孩子被逼提早接手生意的管理-死者的孩子需要接手和管理生意,但是也衍生更多问题比如,孩子还小?孩子是否有经验和能力?孩子是否和其他合资人合作的来,有默契和共同的价值观?等等。

 (二)被逼变卖手上股权-死者家属被逼卖掉手中公司股权。股权的价值是非常争议的部分,况且,短期内,幸存伙伴(Surviving Partner)不见的有大笔现金买下其股权。找其他投资者/合作伙伴买起股份也是不容易的事。这不是短期决解得到的难题。

(三)幸存伙伴变卖手上股权-幸存伙伴选择卖出手中股权于死者家属或第三者(新的合伙人)。股权的价格,拥有大笔现金和找到新的合伙人都是成功买卖的关键因素。


不管处于以上哪一种情况,都会影响公司的操作,也让客户以及伙伴关系感到忧虑,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。

延续计划
生意的延续计划,早在开始设立公司时,就该设立好,然后根据往后情况的更动,再进行合约的更新。它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合约,让所有的合资人或老板,坐在一起进行协商讨论,以便在他们各自接班人,买卖股权价格(Share Value),该什么时候进行股权买卖(Triggering Event死亡,终生残疾等),如何进行(谁买,谁卖),买卖资金方式(保险或现金)和支付方式(一次性还是分期性)达致协议。只要,某合资人死亡,其他的合资人,就可以即刻通过之前签署的合约,启动股权买卖和公司管理权转移,整个公司操作不受影响。

问与答:
问:可否通过遗嘱来进行生意延续?
答:可以,是属于比较简单的方式,但是需要律师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文件(Grant of Probate) 到正式公司股权和管理转让需要费时1-3年, 间中会影响公司的运作。如果遗嘱被挑战于法庭,法律诉讼可以导致股权转让拖个5-10年不等。

问:请问独资公司 (Sole Proprietary)是否需要生意延续计划?
答:生意延续计划主要是针对合伙生意(Partnership)和私人有限公司(Sdn Behd)。独资生意只需要通过个人遗嘱设立就好。

问:请问为生意设立延续计划是否会很贵?
答:这需要看内容是何等的复杂,还有牵涉多少人,基本上是从大约2千开始起跳。
 
最后,想以一句Benjamin Franklin的话作为结尾-By failing to prepare, 
you are preparing to fail-”你没有准备,就是准备失败”。
 
 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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