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稅小常識:甚么人需要報稅?哪些收入會被徵稅?
-10th Mar 2008報稅小常識 1:
受薪收入包括工資、薪金、有薪假、佣金、花紅、津貼、雇主支付的稅金、俱樂部和社團會員費、輔助金、貸款輔助金、福利(不論是金錢或其他)、恩俸金、賠償金等福利,都必須繳稅。
報稅小常識 2:
應繳課稅收入分類:
a)生意的利益或盈利
b)受雇收益或盈利
c)股息、利息或折扣
d)租金、版權費或酬金
e)退休金、年金或其他不屬于上述任何的週期性收入
f)其他不屬于上述任何一項的利益或盈利
g)其他形式的特別收入
報稅小常識 3:
內陸稅收局有權力針對沒有在某一個估稅年所規定的期限內,呈上所得稅表格的人士,作出大約性的估稅(TaksiranAnggaran)。納稅人必須根據內陸稅收局這項估計繳付稅務,即使他們打算對這項估算提出上訴。
報稅小常識 4:
個人的稅務範圍是根據他們的居留地位(Taraf Permastautin)及收入來源確認。稅民的地位並非根據國民的身分來確定,而是以他逗留在馬來西亞的期限而定。
從2004估稅年開始,在馬來西亞境內個人所獲得的海外收入,可享有稅務豁免。
報稅小常識 5:
在1967年的所得稅法令第77條文,納稅人若非居民(Individu Bukan Permastautin),他在大馬所獲得的一切收入,將必須以M表格(Borang M)申報。被征收的稅率一律是28%。
報稅小常識 6:
在大馬有80%納稅人屬個人納稅人,其余20%則以公司的名義納稅。然而,公司納稅人為總稅收帶來80%的貢獻,相比之下,個人納稅人的繳稅貢獻只佔其中的20%。
東方理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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